声明人:张小明
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不修大法”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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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