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翁梦华、翁梦云
在高压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