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玉娟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彻底与旧势力决裂,坚定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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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