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白玲
在邪恶迫害下,做的表态,以及写的不符合大法的文字,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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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1/116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