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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春娟

    99年7.20到北京证实大法,被恶警非法抓捕。第二天凌晨,回到当地后我被单位带回,领导让我写“检查”,我不干,我写了一篇修炼心得,领导看后大发脾气,他们叫我的亲戚来用情干扰我,这一关我没过好,写了“悔过书”。严正声明所写“悔过书”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精進实修,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信师父,坚修大法,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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