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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安秀英 99年7.20时,街道办事处让我写“保证”,家人就给他们写了,具体写的内容我也没看。但我悟到不管怎么写,只要给邪恶写“保证”,都是不符合大法的。我也曾去街道往回要过,他们说早就没有了,我就口头向他声明作废。现在明慧网上正式声明:给街道写的“保证”作废。我坚决走师父安排的路,在大法中坚修,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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