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新亚 从前在高压面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特别是一次在填表时(表里有毁谤师父和大法的话)上写的本人的名字一律作废。以后一定加紧弥补给大法带来不良影响,紧跟正法進程。尊师敬法,坚如磐石决不动摇。敬师护法。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