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峰
1999年7月20日后,在邪党的高压迫害下,我违心的说了、写了作为大法弟子不能做的事,我很痛心、后悔。特在此声明、这些流氓高压下的产物一律作废。我谨记师训、坚定的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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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