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凤荣、谭宝军
99年7•20 以后,由于中共恶党的迫害,不情愿的做了违背大法的事。现在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