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贞
九九年和二零零年,在对大法认识不够的情况下,被迫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特此声明两次“保证书”作废。从今后坚修大法永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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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