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培德
以前所做的与大法不符合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加努力,尽力做好目前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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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