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明珠
我在迫害中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通通作废。从此加强学习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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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