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秀莲
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继续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2/116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