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柳长忠
由于执著,在邪恶迫害大法时写的所谓“保证书”、“决心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和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法轮大法拯救了我的生命,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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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