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毛寿珍
在邪恶迫害下,被迫在丈夫替我写的“悔过书”上按的手印,声明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今后要努力学好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