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嘉
11月份,被迫在学校组织的“不修炼法轮功责任状”的签名活动中签的名,声明作废。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走师父安排的路,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