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芳
在这场迫害中,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及家人替我写的材料,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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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