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贵芝
1999年7月20,迫于邪恶压力,违心说过“不炼法轮功了”的话,及别人代写的“保证”,全部作废。跟上正法洪流,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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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