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佳
2003年,在邪恶的压力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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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