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代瑞荣、陈祖惠
在这场迫害中,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做好三件事,坚修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3/1164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