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洪友
我曾经在派出所及单位写过“不炼功、不上访”等邪恶的东西。通过学法认识到这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道路。现声明:我在派出所、单位及任何场合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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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