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丽、霍玉洲
我丈夫替我写的“四书”,我坚决不承认。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内容全部作废。我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8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