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宏军
在劳教所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随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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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