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长河、刘猛、郑广岭、白福友、刘鹏飞、徐鹏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6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