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淑芬、吴桂萍
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4/116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