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高琦
我在邪恶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上签了字。玷污了大法,顺从了旧势力的安排。严正声明:我向邪恶所签的字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定修炼,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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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