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鲍希琴
2000~2001年,我两次在所谓的“保证书”上签字。今声明:我向邪恶的所有签名和代他人写的所谓“悔过表”和签名全部作废。今后,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