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义芬
我两次被非法判劳教,在非法劳教期间被洗脑。在高压下,走向邪悟。声明:我在非法劳教期间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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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6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