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慧
我曾在被非法判刑期间被洗脑。在高压下,写了“保证书、悔过”。声明:被非法判刑期间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5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