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国美、李迎美
在派出所,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新做好,勇猛精進,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