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金兰、刘长会、丁守秋、杨学玲、张彩芹
在高压迫害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