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冯冬月
在派出所、拘留所,被迫所写的“解脱书”、“悔过书”,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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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5/1165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