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艳秋
我从96年开始学法炼功。说了对不起师父的话,说“从此以后不炼功了”。我要从新回到大法中来。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今后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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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