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云鹏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去天安门上访时被邪恶非法关押,当时以文字游戏的方式作了所谓的“保证”。现在此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