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波
我98年4月得法。顺从了邪恶的安排,给大法造成了损失。郑重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和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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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