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修淑兰
在大法遭受迫害时,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