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景兰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勇猛精進,直至圆满。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1号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