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娟
做了不该做的事。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6/1166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