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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任从华 我今年59岁,于98年喜得大法。99年7月20日后,全国各地公安部门非法抓捕大法弟子,派出所不法人员到我家逼迫我交了几本大法书,我还私自烧了师父的法像和法轮图及一些资料。2000年,妻子在某地集体学法,被人举报后被非法抓走过。过了一段时间后,派出所不法人员来我家找我妻子,妻子不在家,他们把写好的要我妻子“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拿出要我代她签字,我没加思考就代签了字。从99年7月20日后,我由于怕心重,一直就没有学法、炼功。2004年10月,在同修的耐心帮助下,我们从新走進了大法。通过一年的不断学法、炼功,看明慧周刊,我明白了许多法理。我现在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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