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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荣珍 我1996年得法。1999年,单位领导在大会小会上逼我写所谓的“决裂书”,我都拒绝写。后来,单位领导写了一份,并且说“若在上面签字,我们不会再找你的麻烦”,于是我就在上面签了名。那上面所写的一切,都不是我的心里话,所以我在此声明:我向邪恶签的字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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