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凤荣
在看守所里,被强迫的签名,或者我丈夫在无奈的情况下给邪恶共党写的所谓的“保证”,全部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不承认邪党和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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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