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新宇
一、所写的“三书”声明作废。二、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做、所写的全部声明作废。三、各种方式洗脑声明作废。四、为救母亲,儿子被警察强迫写的“保证”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