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仙花
在邪恶的迫害中我违心的写了“保证书”,做了修炼人不该做的事。在此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在证实法中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