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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正琼

    我于1999年10月21日被市公安局刑侦一科陈科长一行三人骗至公安局后,未经任何审判,只是做了一个笔录,在这同时,我用我自身学大法经历和身体的改变向他们讲大法给人们带来的是福份,不应该被污蔑,就这样,被当地公安机关非法判处劳教一年。在劳教所受尽凌辱和精神虐待,不准说话,每天24小时由吸毒人员包挟,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女所新收队队长还在任何场合都散布恶毒的谎言,但是我们被关押的大法弟子不屈从它的淫威,在每周两次所写的“心得体会”中,义正辞严地表明了我们修炼到底的决心。

    2000年9月28日,由马三家劳教派出来的叛徒们来到女所,它们配合邪恶,用邪恶的谎言迷惑学员,在高压下,我神志不清违心地写了“四书”,做了一个修炼人不该做的,给大法造成了损失。现在,我清醒了,认识到我们大法弟子要“全面讲清真相,正念清除邪恶,救度众生,坚定地维护法"(《大法坚不可摧》)。我严正声明,在高压迫害中,我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一切作废!并强烈要求释放无罪被关押的大法学员,还我师父清白,还我大法的清白,下决心坚修到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9/193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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