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米立香
我因修炼法轮功,被恶警高压迫害下,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我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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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