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维淮
我所写的“保证书”彻底作废。永远跟着师父走。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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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