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淑芬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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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