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文阁、张彩琴、陈海荣
过去所说所写的有损大法的声誉的一切言行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7/116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