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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俐俐

    2001年末,我被迫流离失所一段时间后,刚到家没几天,街道、派出所、610等闯到我家,要找我“谈一谈”。我不配合邪恶,拒绝开门,持续了好长时间后,我和孩子说:“把那东西处理了。”结果孩子把师父的经文及《明慧周刊》等当废物卖了。自己做错,还让孩子做了不该做的事,我真后悔。声明:我和家人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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