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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凤珍 我是1994年得法的。2000年去北京上访证实大法,被非法抓進看守所,4个月后又被押送進洗脑学校。其间,我邪悟了,违心的在“悔过书”上签了字。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和旧势力彻底决裂。按照师尊的要求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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